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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成绩学生录取规则:
①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成绩并获得10门D或者以上的考生均可参加。
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B、C、D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满分为1000分);学校加试内容为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录取总分=10门成绩折算分叠加+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100分)。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
③根据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的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录取总分相等时,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总分成绩择优录取。当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总分再相等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命科学、物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科技)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技能测试,否则不予以录取。
④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根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满分10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相等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命科学、物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科技)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成绩学生及三校生录取规则:
①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成绩不全的高中毕业生以及符合报名资格的三校生(含历、应届)考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春季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免笔试生除外)。
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采用自主命题方式考试,总分为250分,考试时间为2.5小时。 其中,“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小时;“素质技能测试”包含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
③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总分相等时,按照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的分数从高分到分低择优录取。
④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⑤三校生免笔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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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笔试项目 |
颁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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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获奖项目与招生专业相关) |
国家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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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全能一等奖获得者
(获奖项目与招生专业相关) |
上海市教委
市劳动和社保局
市教育发展基金 |
以上获奖学生免去笔试,但需要面试入学。
3、退伍士兵招生
退伍士兵录取工作,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招生计划单列。 |